高效率学习训练师申报培训考核标准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做好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鼓励支持广大劳动者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加强职业技能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培训认证项目宣传、推广力度,提供灵活的学习方式,规范线上线下培训考核制度,具体方案实施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实施线上培训考核和线下培训考核同步方式进行。两种培训考核方式,具有同等效应,可自由选择,提前向高效率学习训练师项目推广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
二、各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培训基地,按照原有培训考核申报政策,提交线上培训考核资料,中心进行审核备案。
三、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师资可以在没有建立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培训基地的地区设立线上工作站,以与中心合作的形式联合开展线上招生培训工作。提前一个月,向中心申请高效率学习训练师(三级)远程培训班,获批后缴纳一定的开班保证金后开展线上宣传招生培训工作,考核鉴定工作在培训结束七天后向中心申请,任选一天进行。
四、因高效率学习训练师(二级)培训认证的特殊性,暂不开放线上培训渠道。
五、目标人群: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爱国敬业,身心健康,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70岁者都可以报名参加。学员报名时提交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学历、工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号码、一寸蓝底照片。)申报国家认证系统。
六、培训考核场地:
环境整洁、安静,具备多功能设备和学习条件的场地。根据国家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申报中心,确定远程或面授培训考核方式。
七、培训内容:
高效率学习训练——五个模块的实操技术:
1、心理能量气场技术——约4学时
2、心理能量投射技术——约4学时
3、心理能量聚焦技术——约4学时
4、心理能量感应技术——约3学时
5、心理能量裂变技术——约3学时
八、培训课时:
高效率学习训练师(三级)总课时不少于18个标准学时,高效率学习训练师(二级)总课时不少于24个标准学时,高效率学习训练师(一级)总课时不少于30个标准学时。
九、认证考核:
①考评人员:由两名取得高效率学习训练师考评资质的考评员在场时,方可进行考核,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②考核流程:1.考生按照随机顺序,进行考前准备
2.两人一组,各随机抽取一份试卷,自由选择考试题目
(同组题目不能相同)
3.认真填读个人考评信息
4.两人一组进入考场,一人考试,一人被试)
5.考评员对考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考核、评分
③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 分值 |
训练流程的标准与熟练 | 20分 |
训练师的语言规范与准确 | 10分 |
学生的筛选与鉴别 | 10分 |
穴位操作准确、规范 | 10分 |
水晶球的使用与投射操作 | 10分 |
摆锤的使用与鉴定操作 | 10分 |
试题内容技术演示 | 10分 |
实操中的随机问题回答与操作 | 10分 |
训练效果 | 10分 |
现场点评出分,考评员综合平均分为学员最终得分 满分100分,60分及格 |
④审核备查
考核实操过程中,随机选取考生考试时,试题描述、实操过程、实操结束三个阶段,进行拍照(三张),录像两段(每段五分钟)。考试结束后将个人试卷、考核照片、考试录像以电子版形式,建立备注清晰的独立文件夹,发送压缩文件(名称:姓名+日期)至中心指定邮箱:24313499@qq.com。报备提交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审核备查。
十、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后90天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新职业技能证书并网站公示(成绩查询网址﹕www.nptb.org)。取得证书后在全国同级别培训可享受终生免费复训(只需缴纳场地费)。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
《高效率学习训练师》项目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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