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职称聘用细则


中心职称聘用权利及义务细则

 


为了加快高效率学习训练技术推进的步伐,促进各培训基地工作开展,保障技术培训规范和严谨,各行其责帮助监督此项技术的实施过程,完善考核制度确保严格把关,培养出高水准、高质量的训练师和师资,为学生排忧解难做出积极努力和贡献。


中心专家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 申请条件

1、已取得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师资)资格。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理念先进,锐意进取,敢作敢当,作风扎实。

3、工作认真,教学严谨,能够独立完成中心指派的各基地高效率学习训练师教学任务。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范围

参与中心组织的教材编写、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为中心培训项目涉及的专业技术把关定位,进言献策,但不参与项目可行性的最终决策。

三、专家享有的权利

1、专家有权被邀请参与中心或各培训基地组织的有关专业会议、专题研讨会、咨询和培训活动;

2、专家进行高效率学习训练技术独立评审,提供技术支持的最终意见;

3、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专家有权了解学生训练、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培训活动计划日程。认为学生训练、技术培训所依据的信息不充分时可以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4、专家有权就所承担的教材编写项目、课程研发项目的深度技术服务,与中心协商适当给予技术服务报酬。

5、为充分调动专家的积极性,使之为高效率学习训练技术项目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专家提供的深度技术服务报酬,以及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中心另行商定支付;

6、专家有权直接向中心或高效率学习训练技术课题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专家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学术咨询论证;对所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中心所知悉的技术事项以及相关资料和商业运营在发布前严守保密规定;

3、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中心指派的技术服务和课题指导;因故不能参加技术服务,应及时告知中心并以书面文字形式说明原因;

4、在完成各项服务后,按照中心要求对各基地培训工作或各研发课题进行评价;

5、在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报备;

6、接受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五、管理办法

中心对所有兼职专家实施动态管理,三年为一个聘任周期,按照年度进行考核,如有以下行为则立即取消其兼职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有损中心名誉和技术利益关系的;

3、未经中心批准私自接受课程邀请和项目研发的;

4、在帮扶指导或研发课题存在经济利益,影响公平公正性的;

5、由于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项目技术服务的;

 

中心研究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条件

1、热爱高效率学习训练技术科研工作,身心健康,理念先进,勇于创新并取得高效率学习训练师资格。

2、理论素养丰富,专业基础扎实,研究能力强,有较高的文字撰写和口头表达能力。

3、有组织管理经验,教学经验丰富,并可独立担当组织完成课题研发。

二、权利待遇

1、在中心组织的大型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中,享受中心制定的优惠及交流和评优权。

2、中心技术研发课题,进行高效率学习训练技术研发项目有优先选择权。

3、由中心颁发的研究员聘书,聘期为三年。做出重大贡献的,经考察可以直接续聘。

三、责任和义务

1、服从中心的领导,积极主动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任务。

2、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调查研究、课题研讨、业务讲座、网络互动。

3、积极引领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团队进行技术研发。主动参与课题研究,在高效率学习训练技术、研发、管理、业务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广技术经验和研究成果。

四、管理办法

如有以下行为取消或终止聘任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有损中心名誉和技术利益关系的;

3、未经中心批准私自接受课程邀请和项目研发的;

4、私自将中心技术成果获取个人利益

5、由于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项目技术研发服务的; 


考评委员会考评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条件

1、热爱高效率学习训练技术考核工作,身心健康、工作认真、严格自律并取得高效率学习考试训练师师资资格。

2、技术娴熟,严格把关,责任心强,执行能力强。

二、权利待遇

1、在中心及考评委员会和各培训基地组织的训练师培训活动中,享受中心制定的考务费获得权。

2、中心及各地同时开办高效率学习训练师考核,有优先选择权。

3、可自由接受各培训基地的邀请,前去完成高效率学习训练师的考核任务,享受各基地给予的待遇权。

三、责任和义务

1、服从中心及考评委员会的领导,积极主动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考评任务。

2、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种学术交流研讨活动,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3、受邀各基地考核任务,听从各基地主任安排,积极配合各地培训工作。

四、管理办法

如有以下行为则取消其考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有损中心名誉和技术利益关系的;

3、考评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执行的;

4、考核过程被五人以上投诉的;

5、由于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考评服务的;


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师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师资要求:  

1、爱国爱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为人正直、乐于助人;

2、热爱高效率学习训练师培训认证项目,热衷从事对学生学习有效帮助事业;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心健康,自愿加入积极推动高效率学习训练师项目推广教学行列;

申报条件:

1、具备高效率学习训练师三级证书,可申报三级师资培训、考核;

2、取得高效率学习训练师二级证书可申报二级师资培训、考核;

培训内容:

1、高效率学习训练师三级、二级培训大纲(约8学时);

2、高效率学习训练师授课实操讲演(约8学时);

3、高效率学习训练师考核标准和流程(约4学时);

考核认定:

1、演示并提交高效率学习训练师(三级)(二级)教学大纲(25分)、制作课件(PPT)(30分)、授课讲义稿(45分);

2、满分100分,60分合格,合格后90天内取得证书并网站查询;

权利义务:

一、权利

1.进行高效率学习训练师教学活动;

2.参加专业学术交流、学术活动发表意见;

3.按时获得选派授课报酬;

4.参与修订教学大纲和教材出版;

5.免费参加同级别的复训和不定期远程专业技术指导;

二、义务

1.遵纪守法,尊重学员,制止不利于课堂教学或者其他侵犯学员和培训机构合法权益的行为

2.执行中心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中心指派的教学工作任务;

3.不断提高教学业务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4.未经中心批准不得私自接受本项目课程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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